寶寶何時可以吃副食品?
瞧瞧唄~
 


 爸媽放輕鬆    

寶寶副食品新手入門篇


採訪撰文/張采妮 
  諮詢/台安醫院小兒科部主任方旭彬
    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營養室營養師 麥素英
     台北馬偕紀念醫院營養室營養師 鍾政玲

part1 寶寶副食品的飲食原則
Part2 副食品的相關疑惑 QA
Part3 料理副食品常遇見的困擾

寶寶副食品新手入門篇

寶寶長大後,光憑奶水的營養已經不敷需求囉!這時候就是為寶寶添加副食品的好時機!而寶寶各階段適合的副食品種類有哪些?爸媽常見的副食品餵食問題又有哪些呢?本篇一次通通告訴您!


Part 1 寶寶開始吃副食品囉!
A 如何觀察寶寶開始想吃副食品?
台安醫院小兒科部主任方旭彬表示,通常寶寶在四到六個月大時,因為胰臟功能已趨於成熟,這時候寶寶的體重也達到約出生體重的兩倍(約六 ~ 七公斤),單靠奶水的營養已不敷寶寶的成長所需,所以寶寶會開始有厭奶的情形產生。

因此,當媽咪要餵寶寶喝ㄋㄟㄋㄟ時,如果發現寶寶將頭歪向一邊不肯喝,或是嘴唇緊閉、想把奶瓶推開,這時候媽咪無須太過緊張而強迫寶寶喝奶,因為這時候就表示,應該開始幫寶寶添加副食品囉!

不過,如果寶寶的家族史有過敏體質或本身已有明顯的過敏體質,最好能暫緩寶寶添加副食品的時間,等寶寶六個月大後再添加,以避免誘發寶寶的過敏體質唷!

B 寶寶嚐試副食品的順序
1. 先從液體食物開始!
四個月大的寶寶這時候正值味蕾探索期,對任何食物的味道都相當敏感,方旭彬醫師建議,這時候先讓寶寶從液體食物開始嘗試較佳。台北馬偕紀念醫院營養師鍾政玲則建議,媽咪可先從稀釋果汁、菜湯、米糊、麥糊等液狀食物開始嘗試。接著,再慢慢朝向嚐試半固體食物、固體食物前進。


2. 每次先試一種,一星期後再換另一種!
此外,營養師鍾政玲也強調,讓寶寶嘗試副食品的時候,以少量漸進為原則,每種食物最好能持續一星期,媽咪不妨藉機觀察寶寶會不會討厭這種味道,吃得時候是開心滿足?還是不喜歡的把頭別開?待觀察寶寶的喜愛程度和排便是否正常之後,再換另一種食物。因為每種食材的特性不同,倘若一下子給寶寶吃太多種副食品,反而會很難觀察寶寶的腸胃對食物的反應是否正常。


C 不同階段的副食品
【4 ~ 6個月】
營養師鍾政玲表示,四 ~ 六個月的寶寶可以先從米粉、麥粉、稀釋果汁、菜湯開始嘗試。如果寶寶有過敏體質,媽咪可先從米粉調製的米糊開始吃起,因為麥粉中的麥麩成份容易致敏,建議還是以米粉為主較佳。


【7 ~ 9個月】
營養師鍾政玲表示,寶寶在嚐試過米糊、麥糊、菜湯、稀釋果汁之後,接著便可開始嘗試泥狀食物囉!

【10 ~ 12個月】
這時候的寶寶,可以開始吃半固體的食物囉!除了延續之前的菜泥、果泥、肉泥外,煮熟切成碎段的麵條、煮得很熟爛的乾飯(糙米飯)、煮熟切成碎段的蔬菜,也能開始讓寶寶學著吃。



【一歲以後】
營養師鍾政玲表示,待寶寶一歲之後,基本上寶寶的腸胃發育趨於完全,也能開始嚐試大人的食物,但是烹調原則還是要以清淡為主。此外,鮮奶、優酪乳也能讓寶寶試著喝看看。雞蛋的話,建議烹調成質地軟嫩的蒸蛋,以方便寶寶食用,但是並不建議使用生雞蛋製作沙拉醬給寶寶吃。需注意的是,玉米粒、葡萄乾、花生或堅果類食物還是得先避免讓寶寶食用,以防造成寶寶哽噎的危險。



Part 2 關於副食品的相關疑惑
1 過敏體質寶寶要避免哪些食物?
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營養室營養師麥素英表示,對家族史中有過敏體質或本身已有明顯過敏體質的寶寶來說,食物過敏的警訊大多以皮膚泛紅、發癢、鼻塞、氣喘、流眼淚、嘔吐、腹瀉等症狀來表現。以下簡單列出容易誘發過敏和較不易誘發過敏的食材讓媽咪參考。列表中容易誘發的食物項目,媽咪最好等寶寶一歲之後,再讓寶寶試著吃吃看。


2 寶寶腹瀉中,可以吃什麼呢?
營養師麥素英表示,寶寶若有腹瀉情形,首先還是以補充電解質為優先。如果寶寶處於開始嘗試副食品的階段,在烹調副食品上要降低油脂的比例,也可以讓寶寶喝點稀飯上層的米湯水,或是表面烤得微黃的吐司或白饅頭,因為烤過的吐司或白饅頭的纖維較脆,比較方便寶寶咀嚼消化。


3 熬煮給寶寶吃的軟稀飯,可以用大骨湯或雞骨、香菇熬煮的湯頭嗎?
營養師麥素英表示,原則上是可以利用魚湯、肉湯、雞湯來熬煮稀飯,不過需注意的是,在事先燉煮高湯的時候,並不用再添加鹽巴,因為對寶寶來說,寶寶這時候正處於味覺探險的時刻,食材的原味就已經足夠,並不需要再添加鹽巴或其他調味料。


4 副食品可以微波加熱嗎?
營養師麥素英表示,按照道理來說,無論是大人吃的料理或是寶寶吃的副食品,都不適合一直重複解凍和冷凍!若要利用微波爐加溫副食品,媽咪要注意盡量將食材平鋪在微波爐專用盤中,讓食材均勻受熱;微波加熱後,媽咪也要先嚐嚐看食材是否都均勻受熱?或是中間的部份還是冷冷的?會不會太燙口?一切確定無誤之後,就能讓寶寶享用大餐囉!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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